重慶市委黨校副校長周學馨認為,構建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,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鄉村場域。必須將“三治”作為一個整體統籌兼顧、統一進行頂層設計。既要堅持黨在鄉村治理中的領導作用,又要充分發揮“法治”及“德治”的作用,不僅要使鄉村治理程序透明、有規可循,還要調動群眾的力量促進鄉村秩序規則的建設和完善,真正實現以民事民議、民事民辦、民事民管為特征的“自治”目標。除此之外,還要從被動發展模式轉變向主動發展模式轉變,創新一整套讓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的體制機制,加強“三治”結合的制度建設,真正實現村民“自治”。還要完善“三治”結合的平臺載體,發揮議事會、監事會、調解委員會等組織的作用,通過村民參與村規民約協商與制定等方式,加強和完善自治和德治的普遍認同。(摘編自《學習時報》)